一批银行因外汇违规被通报,涉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9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10起银行外汇违规案例,涉及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主体,涉案时间从2017年3月到2020年1月,单家处罚款金额最高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建行外汇。涉及贸易付汇、跨境担保、境外直接投资、货物贸易等业务。
其中4张罚单超过百万元: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被处罚款4266.16万元;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被处罚款297.48万元;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因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被罚没183.61万元;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因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被罚没123.17万元建行外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金融机构在办理结售汇及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及时报告问题业务建行外汇。
责编 王雅菡
检校 刘姝乐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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