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芝兰镇】关于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和查处违规使用天然气的通告

Connor 虎符交易所 2022-10-08 406 0

四芝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和查处违规使用天然气的通告

为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天然气的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县住建局关于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和查处违规使用天然气的通告,经研究在我镇开展清收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查处违规使用天然气专项行动液化气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液化石油气瓶主要指用户或单位正在使用的应报废、超过四年没有检验、应报废而未报废(包括未在宁晋县主管部门进行钢瓶信息备案跨区域配送流通的钢瓶、非智能角阀、气源瓶源头不可追溯、翻新)等不合格钢瓶液化气的价格

二、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在全镇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凡发现非法气瓶,一律无偿清收,集中销毁;凡发现餐饮等经营单位使用非法气瓶,一律严惩重罚,并追根溯源对相关供气企业及个人予以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液化气的价格

三、严格执法

(一)燃气经营者和个人禁止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充装燃气,不得用罐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对气瓶充装燃气液化气的价格

(二)凡运输瓶装液化气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瓶装燃气送气工)、车辆必须取得合法手续,有明显配送标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驾驶人员应持相应车型驾驶证液化气的价格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非法利用车辆、车库、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经营或使用液化气;禁止私自倒装、掺混二甲醚、销售不合格气源的燃气;禁止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液化气的价格

(四)瓶装液化气企业应统一负责气瓶配送、管理、维护、送检、报废,严格落实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气瓶充装等管理制度,每次配送时应检查用户用气场所,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供应瓶装液化气,发现用户有违反用气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整改,用户拒不整改的不得向用户供气液化气的价格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使用非法气瓶和不合格液化气灶液化气的价格

对以上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律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液化气的价格

四芝兰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评论